7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华财险湖北分公司因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以及网销渠道车险业务管控不到位,被监管合计罚款43万元。同时,监管对陈兴国、胡红华分别予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邓洪兵予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王智勇予以警告并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决定书披露,中华联合湖北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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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
(一)车险业务客户信息不真实
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中华联合湖北分公司车险业务承保的部分保单存在客户联系电话信息不真实和投保人身份信息错误的情况,占比为9.8%。
(二)车险业务理赔数据不真实
经查,中华联合湖北分公司2021年车险业务已决赔案理赔业务数据存在不真实的情况。一是以最后一次单证扫描上传操作时间替代索赔申请时间及索赔资料收集齐全时间,以拒赔申请发起时间替代拒赔通知时间。二是部分应作重开操作的赔案,以重新报案的方式另案处理,导致“报案支付周期”指标优于真实数据。三是系统记录的部分赔案报案时间晚于客户实际报案时间,导致“报案支付周期”指标优于真实数据。四是部分应作拒赔处理的赔案,公司在系统中以零结或注销方式结案。
时任中华联合湖北分公司车险车商部总经理陈兴国、邓洪兵应对“车险业务客户信息不真实”的违法行为负管理责任;时任中华联合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王智勇,作为车险车商部分管总经理,疏于车险业务数据真实性的管控,应对“车险业务客户信息不真实”的违法行为负领导责任。
时任中华联合湖北分公司理赔部负责人胡红华,应对“车险业务理赔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行为负管理责任;时任中华联合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王智勇,作为理赔部分管总经理,疏于理赔数据真实性的管控,应对“车险业务理赔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行为负领导责任。
上述事实有事实确认书、承保清单、另案处理清单、抽查业务清单、报案记录、理赔信息、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二、网销渠道车险业务管控不到位
中华联合湖北分公司网销渠道车险业务中,投保人在未提供行驶证、车主身份证件或车辆信息影像证明文件等有效证件的情况下,仅仅录入鄂A牌照及车架号信息,公司系统即自动核保通过,存在核保管控不到位的情况。
时任中华联合湖北分公司车险车商部总经理邓洪兵,应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时任中华联合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王智勇,作为车险车商部分管总经理,未对网销渠道车险业务的核保、批改等环节进行管控,应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管理责任。
上述事实有事实确认书、批单申请记录、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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